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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a href='/html/dwkj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1&AuthorName卢永锋.html' title='卢永锋'>卢永锋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2015-11-03 | 点击数: 】

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相关安排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动物科技分院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丑武江 邓双义

副组长: 赵永旭

成员: 卢永锋、裴春晖、李毅、买合布别木

二、成立年级评审小组

组长:卢永锋、买合不别木(负责2015年级)

裴春晖(负责2014年级)

李毅(负责2013年级)

成员:所属年级班主任、班长、团支书、每班一名普通学生代表。

三、成立班级评审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班级全体班委、10%普通学生代表。

四、评选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享受标准

国家助学金覆盖分院所有高职班级,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般困难2000元/年,困难3000元/年,特殊困难4000元/年。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3、评选条件

(1)2013级、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补考成绩合格的学生不予考虑,计算机成绩除外;

(2)必须要有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交其中之一);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生活俭朴;

(7)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新疆助学金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品德高尚、学习努力且生活勤俭的学生。

2、资助标准

新疆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5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四等助学金1000元/年。

3、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成绩合格(2013级、2014级学生2014—2015学年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补考成绩合格的学生不予考虑,计算机成绩除外),生活俭朴;

(5)积极参加教学任务内的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助教、助管及其他公益活动。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一等助学金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4—2015学年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不低于75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的普通高校学生。

(三)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1)所有材料不准涂改,凡有涂改上交材料为不合格,取消班级名额;

(2)申请表收入、人均月收入、人均年收入等之间相互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确保表内及表与表之间关系成立,数字准确 ;

(3)请认真核对学生家庭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所注明的信息,是否与学生自己填写的申请表相符,且凡涉及学院名称的,应对学院名称进行正确的表述;

(4)核对申请表中所涉及学生家庭人口数与调查表、认定表前后是否一致;

(5)填写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时进行正确表述,如与爷爷和奶奶之间的关系应写做“祖孙”;

(7)班主任负责学生上一年成绩的审核,分院在审核时发现有不及格的,直接取消该班相应名额。

(四)班级要上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从上到下排列)

1、国家(新疆)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

3、家庭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份);

4、教务处开具2014-2015学年成绩单(一份,2015级不需要);

5、班级国家(新疆)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各一份);

6、申请学生的信用社银行卡对账单。

五、评选的基本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新疆一等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与新疆二至四等助学金不能重复享受,新疆一等助学金不得和其他助学金重复享受。

2、因新疆一等助学金评选条件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致,将按照动物科技分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由学生自愿申请,分院确定其综合量化评分成绩,按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公示无异议后,优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剩余名额按排名次序确定为新疆一等助学金。

3、除一等助学金以外的其他等次助学金应优先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生活勤俭、学习努力、遵守纪律的学生,也可享受较低等次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家庭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父母重病或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身亡或双方因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无经济来源的学生;孤儿且无经济来源。

4、班主任要对学生日常违纪情况进行核实,对于有旷课、抽烟、喝酒、打架、夜不归宿等严重违纪的学生坚决不予申报。对于有较轻违纪的学生,本着教育育人的精神,根据其违纪后的表现可酌情予以申报较低等次的助学金,要求迟到早退不超过二次,社区或其他违纪不超过两次。

六、评选的程序

1、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召开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动员会,全体学生参加,如有人请假应将评选条件等具体情况单独告知该生。

2、班主任班会上宣读讲解《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管理办法》(材料见学生手册),着重强调评选条件。

3、班主任宣读评选程序及要求

4、班级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并陈述理由。

5、班主任组织班委及班级不少于10%普通学生代表成立班级评审委员会,对每个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认定,并进行等级认定。

6、班主任向全班公布班级评审小组讨论意见,并陈述理由。

7、班级全体学生对班级评审小组评定人员逐个进行民主表决,票数超过班级人数半数的认定有效。

8、班主任将班级最终认定申报学生名单和等次向全班公布。

9、班主任对评选工作做总结。

七、校外实习班级评选要求

因分院部分班级在未实习,学生分布十分分散,学生无法返校集中评审,为此分院统一制定以下评选要求:

1、利用QQ或微信两种通信软件按照文件要求召开相关评审会议,班主任保留会议讨论的截屏图片,并做好纸质会议记录。

2、班级需建立两个QQ或微信群,一个群包含班级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另一个群包含班级全体人员。

3、班级评审委员会确定好本班助学金申请名单后,应在班级群公示三天,三天之内,如有异议可直接在群里反馈,如反对人数超过班级人数半数,则不予申报。

4、班主任在召开会议之前,应提前两天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在线开会。

八、评选截止时间:

各班级在2015年11月12日16点前将本班评选材料及名单(电子版)按汇总表要求报卢永锋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发电子邮箱45117765@qq.com,电子版文件名注明班级班号。逾期未报视放弃申请处理。2015年11月16日下召开年级评审会议,班主任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动物科技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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