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关于评选2012年国家助学金相关精神及分配比例要求,结合我院学生情况,现将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分院领导小组
组长: 丑武江
副组长:马扬 郭庆河
成员: 赵永旭、卢永锋、裴春晖、李毅、买合布别木、全体班主任
二、成立年级评审小组
组长:卢永锋(负责2010年级)
裴春晖、李毅(负责2011年级)
赵永旭、买合布别木(负责2012年级)
成员:所属年级班主任、各班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不少于10%学生(考虑男女生、民汉生比例)
三、成立班级评审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班级所有班委、10%普通学生(考虑男女生、民汉生比例)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标准
(1)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享受标准
国家助学金覆盖分院所有高职班级,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分为三档:一般困难2000元,困难3000元,特殊困难4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评选条件
(1)2010级、2011级学生2011—2012学年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补考成绩合格的学生不予考虑。
(2)家庭人均年收入3600元以下。
(3)必须要有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重大违纪,未受到学院处分);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7)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材料说明
(1)所有材料不准涂改,凡有涂改上交材料为不合格,取消班级名额
(2)申请表收入、人均月收入、人均年收入等之间相互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确保表内及表与表之间关系成立,数字准确,月人均收入不得高于300元,年人均收入不得高于3600元。
(3)请认真核对学生家庭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上所注明的信息,是否与学生自己填写的申请表相符,且凡涉及学院名称的,应对学院名称进行正确的表述;
(4)核对申请表中所涉及学生家庭人口数与调查表、认定表前后是否一致;
(5)填写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时进行正确表述,如与爷爷和奶奶之间的关系应写做“祖孙”;
(7)班主任负责学生上一年成绩的审核,如发现有不及格的,直接取消本年度申请资格。
(8)所上交材料:
2012级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
三、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贫困证明(一份);
四、申请书(用A4打印纸写);
五、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一份);
2010级和2011级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
三、家庭贫困证明(一份);
四、申请书(用A4打印纸写);
五、教务处开具2011-2012学年成绩单(一份);
六、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记录(一份);
(9)凡是到截止时间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表格不合格的不予上报。
五、评选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9日18点,逾期视放弃评选资格。
动物科技分院学生管理科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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