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自身建设需要不断搜索与完善,而作为学生会的主要载体——学生会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更受关注,为了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为了监督每一名学生干部不断完善自我,为更好地促进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思想考核标准:
( 1 )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 (2分)
( 2 ) 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 (2分)
( 3 ) 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 (2分) (4) 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 (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2分)
二 例会考核标准:
(1) 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三晚上10点召开学生会干部总结大会。
(2) 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 学生会干部开例会必须配戴职务卡、校卡、团徽。不戴者若发现一次扣1分
(4) 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
(5) 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6) 学生会干部周日至周四必须学生会办公室签到,一次不签到者扣1分。
三 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 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3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 凡是我系团总支或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四 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五 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 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三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六 嘉奖方面: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视情况加1-5分。
(2)出操、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3)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4)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动物科技学院
团总支纪检部
2013年3月13日
纪检部对各班扣分标准
1.升国旗方面
旷到扣5分 迟到扣2分.
纪律差扣5分 国歌质量差的扣5分
玩手机 打电话 扣5
2.例会方面:
旷到扣5分 迟到扣2分请假三次算一次旷到 仪容仪表不合格的扣1分
3、晚自习方面
未打考勤扣2分 考勤有失误扣1分
吃东西扣2分 玩手机扣5分 玩电脑扣10分 听歌扣2分睡觉扣2分
不服从管理扣5分 严重不服从管理扣10分
纪律差扣5分
早退扣10分
4.材料方面:
迟交扣2分 材料不齐全的扣1分 不交扣5分
备注:德育课.讲座等校级活动情况另算,加入一周的考核总评中。
动物科技学院
学生会纪检部
2013年3月13日
组织部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新农职院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树立高度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特制订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每周进行一次,每月月末进行月底评分考核,每学期期末进行总评分
二、考核对象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干部及各班组织委员
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宗旨
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罚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提高学生干部的办事效率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成效和学习成绩)四项进行
(注:本考核制度的基础分未100分,在每条例总分范围内酌情加减分,除已给分条例外。)
德:(共24分)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违反国家法律者、校级院级通报批评者一律为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院级、班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干部加8分;被评为校级、院级、班级“优秀团员”的学生干部加8分。本加分制度酌情给予加分。
3)准时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团课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共3分)
4)能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同学反映的群众关系较差的干部,经查属实,给予一定的减分处理。(共4分)
5)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中有不文明行为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4分)
能:(共25分)
1)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若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免除职务。(共5分)
2)上级交予的工作及时布置,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并及时交予学生管理科老师参阅和指导。(共3分)
3)工作进行过程中,思路清晰,敢想敢做,决策周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共5分)
4)工作失误少,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地面对和应付突发事件。(共3分)
5)每学期期末,对所做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整,目录清晰,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返工错误少。(共5分)
6)准时参加校、院级组织的有严格要求的公益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请假必须有假条口头假条无效,因公事请假除外)(共4分)
勤:(共17分)
1)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包括组织委员工作会议和部门会议),若迟到或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请假者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记0分,应通报批评。(共7分)
2)严格遵守制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若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扣2分,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5分。每月值班出满勤者加10分。(班级干部除外)
3)组织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班组织委员办事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个人的考评得分,上交材料不交扣除所有得分,晚交一天扣3分(共10分)
绩:(共25分)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5分)
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予以肯定者。(共5分)
3)工作及各方面表现出色,在委员例会上受表扬者,加5分;受批评者扣5分。同学反映好者,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
4)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五名者,加10分;前6-10名者,加8分;前11-15名者,加5分;前16-20名者,加2分。20名后者不加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的每科扣2分。通过A级的同学加3分,通过B级的同学加2分。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得分;补考两门或两门以上者,予以停职(共10分)
其他方面(共9分)
1)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我分院、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干部,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2)在全局性活动中,主动帮忙,乐于奉献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六、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累计所得总分即为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最终成绩。
各类干部填写《新农职院动物科技分院学生干部考核表》,进行自评。
有所领导的同学工作管理科老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学生会、社团成员、各班班级干部的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客观等级;学生会、其他部门部长有各自学生组织的主席团、纪检部进行考核,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班干部有班主任召集不少于班级人数三分之一的非干部同学进行考核,听取同学意见和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
学生会在以上两次评议的基础上,有党、团及相关部门的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班干部工作考核由党支部、团支书及相关干部审核,最终得出考核成绩。
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以后,为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结果
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撤销其职务;低分者给予公开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给荣誉证书。同时考核成绩对综合测评、评优、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
考核机构:团委纪检部、组织部
九、考核机构要求
学生会组织部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考察同学干部,并负责统计、造表、存档、解释,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经查属实,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及各班组织委员有监督权,考察,广大同学可以向考核小组举报。
十、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团总支、学生会全体以及各班委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新农职院动物科技分院学生会组织部
动物科技分院
学生会组织部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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