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和2016级班主任:
接学院通知,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评审时间提前,学院分配我院2个参评名额,各班主任按照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80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组织班级推选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将以下材料于2017年9月25日18点前交赵永旭老师处,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1、2016年9月——2017年9月获奖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版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
4、2017年度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一览表(见班主任群共享)。
各班主任注意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和获奖证书。
动物科技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