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分院工会 > 正文

动物科技分院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作者: |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2015-12-28 | 点击数: 】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动物科技分院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学院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动物科技分院制定分院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模范遵守《工会法》、工会章程及学院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关心、支持、热爱工会组织。

3、积极投身于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并在各项活动中积极奉献、身体力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家庭和睦,团结群众,乐于助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有奉献精神。

6、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提合理化建议,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7、重视“三育人”工作,积极参与“三育人”活动。

8、对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合格。

二、评选办法

1、按照工会人员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积分制,参加一次活动加1分,在活动中取得第一名加4分,在活动中取得第二名加3分,在活动中取得第三名加2分,在活动中取得第四名及第四名以后的名次加1分。

2、工会积极分子人数按不高于会员人数的20%评选。

三、否决条件

1、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或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一票否决。

2、一次无故不参加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者,一票否决。

365足球彩票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关闭